原标题:阜南拍卖出让一宗商住地块,合计51.45亩,42万/亩起拍
经阜阳市发改委了解到,阜南国土资源局公开拍卖出让一宗商住用地,fn2018-39,该地块位于中央大街东侧、南环路以北,面积51.45亩,其中居住用地47.55亩,代建公共绿地3.9亩,起拍价42万元/亩。拍卖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15时00分,拍卖地点在阜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东侧,一楼开标大厅)。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备注:1、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有效报名竞买人数不足3家的,经阜南县人民政府批准采取“取消供应”或现场竞价或转挂牌方式供应。
2、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公司法人及其他组织可单独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
宗地申请人或其股东成员此前有未履行与阜南县国土资源局签定的《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可拒jue其竞买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三、本次拍卖出让设有保留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阜南县fn2018-3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1、申请人可于2018年9月26日8时至2018年10月16日17时00分,到阜南县国土资源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提出书面竞买申请;或到阜南县国土资源局获取或直接从阜南县人民政府网网站(政府部门县国土局)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2、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6日17时00分;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交款人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并注明竞买地块编号。
3、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18年10月17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4、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5、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县国土局书面提出。
6、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并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提供书面承诺。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各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六、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时间
拍卖地点:阜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东侧,一楼开标大厅)
(一)本次拍卖设有底价,zui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二)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应价或报价,且应价或报价应在起叫价之上,每次应价或报价增幅不得低于宗地增幅,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得人在成交后必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可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或定金。竞得人注册所在地位于阜南县境外的公司的,须自成交之日起4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并由其与阜南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为自然人的,须自成交之日起4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立竞得人独资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公司并由其与阜南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及其成立的新公司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竞买人须在报名时提出申请。
(四)fn2018-39号宗地竞得人需代建公共绿地,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地城镇人民政府。
(五)拍卖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六)以上时间我局安排专人值班负责咨询报名报价事宜。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七)阜南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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