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编号 地块名称 界址范围 建设用地
马土让2008-18号 慈湖河路与雨山路交叉口东南角 东至马向铁路,南至规划小路,西至慈湖河路,北至雨山路 2726.64(约94.09亩) 商业
居住:70 3500万元 市发展中心出让厅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宗地起始价为人民币壹亿贰仟叁佰万元(¥123,000,000.00)。
2.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土地开发程度:(1)由花山区政府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地上建筑物。(2)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道路、绿化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3)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上下水,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自行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4.土地交付:由花山区政府负责在2008年9月30日前拆除地上建筑物后交付。
5.动工及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6.该宗地范围内开发建设的住宅套型比例须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
7.日照间距、安全距离、消防通道、小区出入口、与周边已建建筑物的退让距离等按照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确定该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在竞买申请期限内,凡符合竞买条件并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达到三人以上(含三人),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三人(包括无人申请)自动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6月18日8时至2008年7月15日17时,到马鞍山市土地发展中心储备经营科(马鞍山市雨山路建管大厦14楼)获取出让文件,也可登陆马鞍山市土地发展中心网站下载出让文件。
五、本次拍卖出让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汇款账号详见出让文件附件或登陆马鞍山市发展中心网站下载)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7月15日17时。申请人可于2008年7月16日8时至2008年7月16日9时,到马鞍山市土地发展中心储备经营科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7月16日1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须知》)。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8年7月16日10时10分在马鞍山市土地发展中心土地出让厅(马鞍山市雨山路建管大厦15楼)举办。
(一)如本次公开出让方式为挂牌,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2008年7月25日17时,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2008年7月25日17时。挂牌时间为2008年7月16日10时10分至2008年7月29日16时,地点为马鞍山市土地发展中心土地出让厅(马鞍山市雨山路建管大厦15楼)。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出让采用电脑报价方式即竞买人通过马鞍山市土地发展中心土地出让厅专用电脑报价终端登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矿权公开出让报价系统”进行报价。
(三)意向竞买人可向马鞍山市土地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咨询电脑报价系统的使用方法。
联系地址:马鞍山市土地发展中心储备经营科(马鞍山市雨山路建管大厦14楼)
经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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